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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林偉信、蕭博文╱台北報導】

普訊創投負責人柯文昌,被依內線交易罪重判9年確定,影響判決的重要關鍵在於無拘束力意向書有無法律效力?法院不採信宏碁創辦人施振榮證詞,認定這份意向書就是重大消息成立,柯文昌構成「內線交易罪」,從無罪改判刑9年,讓「台灣創投教父」栽了。

法界人士表示,檢察官偵辦內線交易案主要是依據金管會移送的資料為基礎展開偵辦,由於金管會多以買進賣出的比例和時間點做為推估,對於企業內部消息,僅憑藉事後資訊判斷,以致對所謂獲悉重大消息時間點及認定有所爭議,常有逆轉改判無罪。

法界坦言,重大消息明確時間點不可能有統一標準,無法以談判、簽約、董事會決議切割,況且從實務上,購併並非易事,常空穴來風或無疾而終,過嚴的法律認定,易讓投資者誤踩紅線,含冤入獄。

以柯案為例,其關鍵在於有兩大重要時間點,一為2006年11月22日簽訂合併契約,並在台灣證券交易所舉辦記者會,一為同年9月12日雙方達成初步協議,簽定無拘束力意向書。

高院曾認定這個時間,非重大消息成立,所以柯文昌並沒有因得到此消息,買進綠點股票而觸法。但最高法院認為,柯文昌在得知捷普與綠點簽訂意向書後,就違反一般常規,在11月22日重大消息公布前,大量買進綠點股票,且事後賺取利益。

案經撤銷發回後,更一審也不採信施振榮等人的證詞,認定意向書有法律拘束力,對於投資決策有影響,施振榮說法與實際商場操作情形不符;意向書簽訂後,雙方只是對收購價爭執,但合併案已成形,屬重大消息成立,認定所謂重大消息應以消息最早成立的時間為準。黑糖薑母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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